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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原文

第八卦 ䷇ 比卦

卦辞

比,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彖传

《彖》曰:比,吉也;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。原筮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。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。后夫凶,其道穷也。

象传
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。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初六

有孚比之,无咎;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吉。

小象
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六二

比之自内,贞吉。

小象

《象》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六三

比之匪人。

小象
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!

六四

外比之,贞吉。

小象

《象》曰: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

九五

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;邑人不诫,吉。

小象

《象》曰:显比之吉,位正中也;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;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。

上六

比之无首,凶。

小象

《象》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